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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
姓 名: 陈译员  [编号]:837 性 别: 男 
擅长专业: 商务、能源等 出生年月: 1984/4/1
民 族: 汉族 所在地区: 浙江 宁波
文化程度: 本科 所学专业: 西班牙语
毕业时间: 39243 毕业学校: 洛阳外国语学院
第一外语: 西班牙语 等级水平: 八级
口译等级: 高级 工作经历: 2 年
翻译库信息
可翻译语种: 英语、西班牙语
目前所在地: 浙江 宁波
可提供服务类型: 笔译、家教
每周可提供服务时间: 笔译,周一至周日 家教,周末及晚上时间
证书信息
证书名称: 西班牙语专业八级
获证时间: 2007/3/1
获得分数: 良好
工作经历
工作时期: 2007/6/1--2009/2/1
公司名称:
公司性质: 其它
所属行业: 自由职业者
所在部门:
职位: 兼职西班牙语翻译
自我评价: 西班牙语和英语本科双学位,英语八级优秀、西班牙语八级良好,毕业于洛阳外国语学院。前年毕业,翻译经验大约30万字左右(主要是经贸与机械、石油类的中译西和西译中),客户还比较满意。语言功底很好,熟悉的领域很多,保证质量和速度.现在本人在宁波一家事业单位上班,每天可保证5小时以上笔译时间。
笔译案例信息
案例标题: 工业输油设施最低隔离空间和标准
原文: 翻译过的文件文件均为PDF或图片
译文: 文件号:NRF-010-PEMEX-2004 PEMEX 墨西哥石油公司及其下属机构标准委员会 Rev.: 日期:2004年7月19日 第1页 共17页 PEMEX炼油部标准化技术小组委员会 墨西哥石油公司及其下属机构工作中心 工业输油设施 最低隔离空间和标准 本参考标准将废除NRF-010-PEMEX-2001标准 批准页 制定: ING. EMILIO DÍAZ FRANCÉS 提议 LIC. JUAN BUENO TORIO 墨西哥石油公司炼油部标准化小组委员会主席 批准 ING. VICTOR RAGASOL BARBEY 墨西哥石油公司及其下属机构标准化委员会代理主席 目录 章节 页数 0. 简介 4 1. 目标 4 2. 适用领域 4 3. 适用范围 5 4. 更新 5 5. 参考资料 5 6. 名词解释 6 7. 符号与缩略语 7 8. 发展 7 8.1 使用要求 7 8.2 碳氢化合物仓库的最低空间 9 8.3 生产区域及其他设施的最低空间 11 9. 责任 17 10. 与墨西哥或国际标准的协调 17 11. 参考书目 17 12. 附录 17 0. 简介 对于可能发生爆炸和燃烧对的工业设备和设施,合理的隔离和分布是预防、控制事故损失或使事故损失最小化的一项基本要求。 工业设施中建立机组和设备的隔离与分布遵循许多标准,其中最重要的有:具有以便于气体和碳氢化合物蒸汽的扩散的足够开放空间,减少爆炸或爆炸起火的破坏,对于人员通道采用防火操作,避免设备或设施过度集中以降低财产破坏的损失。 现在国际保险公司组织和一些关于设计和建设工程的公司已经发布此方面的意见。但是,这些公司提出的隔离方案没有考虑到有利于设施安全的一些预防性因素,这些因素使得可以减少间隔空间以更好地利用土地。 在制定本标准的隔离方案时,我们考虑到了仓储材料的级别、设施之间的关系、 设备上为应对紧急情况而安装的预防性装置,以及减少紧急情况影响的额外因素。 1. 目标 确定出于安全考虑的分布和最低隔离标准,是应用于生产装置、石油和石油化学工业的设备或设施之间,因为这些装置、设备或设施存在爆炸、燃烧、危险化学物质泄露的风险。目的是减轻事故损失和对工作人设施以及环境的伤害。 2. 适用领域 2.1 在工程设计时,应参照本文件确定的安全标准和概念,其中既包括生产设备或仓库的位置和距离,也包括工作单位或设备的总体距离,以应对这些设施的潜在危险并减少危险。因此,墨西哥石油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签订相关合同时,必须遵守本标准。 2.2 本标准确定的隔离空间不适用于建筑范围以外的一个工作中心的工业设备或设施,如交通通道或居民区。 2.3 本标准不适用于海上设施和海运船只,也不适用于生产、使用或存储以下产品的设施:乙烯氧化物、丙烯腈,氢氰酸、苯乙烯、氯化乙烯基、氨、聚乙烯、氧和氯。如果属于这些情况,则应就合适的隔离空间做出专门研究,研究应根据临近设施的风险和临近设施对其的风险,并符合设施建设所在地的各种特性(居民区、地形学特点、环境条件等)。 2.4. 2001年2月20日发布的NRF-010-PEMEX-2001“墨西哥石油及其下属机构工作中心工业设施最低隔离与分布标准”废除,由此标准替代。 2.5 《工程计划与建设分部技术标准》SPCO-CR-E-05;“垂直大气油罐存储区域设计标准” 1号,1987年版中的对应部分被废除。 3. 适用范围 3.1 本参考标准的条款是专门针对墨西哥石油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的设施和工业工作中心。在联邦政府公告上发布其“生效声明”后的60天起,其要求开始具有强制性,但不具有追溯效力。 3.2 对于正在计划和建设的新设施和已经存在设施的扩建,本标准都具有普遍和强制适用性。 3.3 如果由于建筑原因、地质原因或其他条件使得无法达到本标准中规定的隔离,则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并由执行人员、负责设计和建设设施的单位通过。工作中心最高当局指定的方面应根据相应的程序监督本条款的执行情况。 3.4 本标准中没有规定的隔离区域,应根据同3.3部分相同的方法处理。 4. 更新 4.1要求修改本标准的意见应提交给PEMEX炼油部技术标准化小组委员会,该委员会应根据相关程序进行更新,并通过墨西哥石油及其下属机构的标准化委员会在其《标准化年度计划》中登记。 4.2 除了上段说明的情况,本标准至少每五年应修改并/或更新一次。如果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适当,应提前进行。 此类方案和建议不许通过书面形式寄给: Pemex 炼油部 标准化技术小组委员会 Av. Marina Nacional 329 B-2座,2楼 COL.Huasteca. 11311. 墨西哥联邦区 电话:1944-8628,1844-8041 交换机:1844-2500,分支:53107. 5. 参考资料 5.1 NRF-015-PEMEX-2003:“可燃和易燃产品储存区域和储存罐的保护”。 5.2 NOM-008-SCFI-2002:“度量单位的一般系统”。 6. 名词解释 本标准内出现的以下名词应做出如下解释: 6.1 生产区域- 通过物理和/或化学作用进行化学、石化和石油衍生物的生产和转化所在地的全部设施与设备。 6.2 液化气- 主要由以下任何碳氢化合物或其混合物组成的液体:丙烷、丙烯、丁烷、丁烯或异丁烷, 这些物质处于液体状态。 6.3 工业设施- 指碳氢化合物和石化产品的提炼、收集、运输、生产和/或存储服务的管道、设备和附属物。 6.4 界区- 指一项生产单位操作所需的全部设备坐在区域开始或结束的边界。通常由一个通道或物理边界表明。 6.5 可燃液体- 任何燃烧点等于或大于37.8摄氏度(100华氏度)的液体 6.6 易燃液体- 任何燃烧点低于37.8摄氏度(100华氏度)和 注:根据本条款,所有的液体产品都属于可燃液体或易燃液体,根据全国防火协会的分类(National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NFPA)。 第一类液体(易燃液体)又可分为以下几种: Ⅰ类A- 包括燃点低于22.8℃(73℉)且沸点低于37.8℃(100℉)的液体。 Ⅰ类B- 包括燃点低于22.8℃(73℉)且沸点等于或高于37.8℃(100℉)的液体。 Ⅰ类C- 包括燃点等于或高于22.8℃(73℉)且沸点等于或低于37.8℃(100℉)的液体。 可燃液体按照以下方法可分为: Ⅱ类- 指燃点等于或高于37.8℃(100℉)但低于60℃(140℉)的液体。 Ⅲ类A- 指燃点等于或高于60℃(140℉),但低于93℃(200℉)的液体。 Ⅲ类B- 指燃点等于或高于93℃(200℉)的液体。 6.7 燃烧点- 指在特定浓度、压力和温度下,易燃液体迅速挥发并在其表面聚集足够数量的空气-蒸汽混合物的最低温度,如果该混合物遇到明火源将产生爆炸。 6.8 吸热反应- 在其过程中吸收环境热量的化学反应。 6.9 放热反应- 在其过程中向环境产生热量的化学反应。 6.10 风险- 产生损害的可能性。 6.11 危险化学物质- 指由于其物理和化学特性,在处理、运输、存储或使用过程中可能对人体产生威胁和有可能燃烧的物质,也包括由于其放射性或微粒可能影响暴露人员的健康或损害设施的材料的物质。 6.12 大气储罐-垂直或水平放置的圆柱体形状的存储容器,其设计使用的最大内部压力约等于大气压。 6.13 压力储罐- 垂直或水平放置的球形或圆柱体形的存储容器,其设计使用的内部压力大于102 969.8 Pa(1.05 kg/C㎡压力表)(15lb/pulg2) 6.14 制冷储罐- 以低于大气的温度来存储一种液体的容器,无论有没有一个冷却系统,如通过储罐内液体的蒸发或通过某种制冷剂的循环系统。 7. 符号与缩略语 7.1 ℃ 摄氏度 7.2 NRF 参考标准 7.3 NOM 墨西哥官方标准 7.4 PEMEX 墨西哥石油公司 7.5 L.P. 液化石油(气) 7.6 R/F. 凸面(raised face) 7.7 on/off 开/关 7.8 kgf/cm2 千克/每平方厘米 7.9 lb/pulg2 磅/每平方英尺 7.10 ℉ 华氏度 7.11 Pa 帕斯卡 8. 发展 8.1 适用要求 8.1.1墨西哥石油公司及其下属机构大气储罐的设计,应符合参考标准NRF-015-PEMEX-2003“易燃与可燃产品储罐和区域的保护”中“最低距离”一章的规定,以及DG-GPASI-SI-3620:墨西哥石油公司炼油部的“ 安全附加措施(M.A.S.)标准意见” 8.1.2墨西哥石油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的压力储罐的设计和建设,应符合标准文件DG-GPASI-SI-6910:“石油液化气存储容器仪器与保护设计的基础技术标准”的现行版本,以及参考标准NRF-015-PEMEX-2003:“易燃与可燃产品储罐和区域的保护”。 8.1.3蒸馏罐车(易燃或可燃液体)的充装和卸载区域至少应具备以下的安全措施: 8.1.3.1 罐体底部油罐车的充装系统以防止罐体过度充装,该系统应包括阻止车辆撞击的装置。 8.1.3.2 位于充装管道的快速关闭阀门。 8.1.3.3 从控制室遥控停止液体泵的装置。 8.1.3.4 安全岛上备有水-沫(两用)的灭火器系统。 8.1.3.5 在该区域边缘备有全面监控的防火喷水口。 8.1.3.6 足够的排油管道能够应对最大可能的泄露,进油口配有水压封口。 8.1.3.7 过度流量阀门。 8.1.3.8爆炸混合物和明火的探测系统。 8.1.4 液化石油气储罐的充装与卸载区域应配有至少以下安全装置: 8.1.4.1罐体底部油罐车的充装系统以防止罐体过度充装,该系统应包括阻止车辆撞击的装置。 8.1.4.2位于充装管道的可以通过遥控开关控制的快速关闭阀门。 8.1.4.3 手动操作的充装管道阀门,可以是凸件或球形,1/4 旋转, 300# R.F.ASTM-A-216,Gr.WCB. 或其对等阀门。 8.1.4.4 在当场和控制室配有光学和声音警报的爆炸混合物探测系统。 8.1.4.5从控制室遥控停止液体泵的装置。 8.1.4.6安全岛上备有水灭火器系统。 8.1.4.7全面监控的防火喷水口。 8.1.4.8 足够和有效的排水系统来清空最大可能的泄露液体。 8.1.4.9 为保护传输线路不受液体热胀产生压力的影响的减压阀。 8.1.4.10 伸缩管破裂接头。 8.1.4.11 配有密封连接管(零渗漏)的油罐车充装臂。 8.1.4.12 金属线环绕的加固软管,其设计工作压力最低为2402629Pa(24.5kg/c㎡)(348.47lb/pulg2),最低工作温度为-40℃(24.8℉) 8.1.4.13过度流量阀门。 8.1.5 易燃和石化液体产品的水泵房应装备至少以下的安全措施: 8.1.5.1 对准水泵密封口的水-沫灭火器。 8.1.5.2全面监控的防火喷水口。 8.1.5.3从控制室遥控停止液体泵的装置。 8.1.5.4 由管道架和水泵房建筑本身支撑的防火覆盖物。 8.1.5.5足够的排油管道能够应对最大可能的泄露,进油口配有水压封口。 8.1.5.6在当场和控制室配有光学和声音警报的爆炸混合物探测系统。 8.1.6 液化石油气液体泵房应至少备有以下装置: 8.1.6.1全面监控的防火喷水口。 8.1.6.2 全淹式防火喷水系统和对准每个液体泵的喷水口。 8.1.6.3 双重机械封口的液体泵。 8.1.6.4在当场和控制室配有光学和声音警报的爆炸混合物探测系统。 8.1.6.5 当场和控制室遥控的停止液体泵的装置。 8.1.6.6足够和有效的排水系统来清空最大可能的泄露液体。 8.1.6.7由管道架和水泵房建筑本身支撑的防火覆盖物。 8.1.7 本参考标准确立的隔离空间以8.1.1和8.1.6.7条中的安全措施为基础确立。如果设施不具备上述条款中的安全措施,则应进行风险分析并根据本标准适用范围3.3条的规定来确定隔离空间。 8.2 碳氢化合物储存区域的最低隔离空间(见表1) 8.2.1 大气存储 8.2.1.1 大气储罐之间的最小空间 8.2.1.1.1 储存原油或液体易燃物(Ⅰ类)的两个储罐之间的最小空间应等于其直径总和的一半。 8.2.1.1.2 储存可燃液体(Ⅱ类和Ⅲ类)的两个储罐之间的最小空间应等于其直径总和的四分之一。 8.2.1.2 储存易燃液体的大气储罐和压力储罐之间的空间 8.2.1.2.1 储存容量小等于40 000桶的碳氢化合物和石化产品的大气储罐与任意容量的压力储罐的切线之间的最小空间应为大气储罐直径的1.5倍。 8.2.1.2.2储存容量大于40 000桶的碳氢化合物和石化产品的大气储罐与压力储罐的切线之间的最小距离应为两个储罐直径的总和。 8.2.2 压力储罐(见表1) 8.2.2.1 球形压力储罐的切线之间的最小空间应等于较大储罐的直径或15米(如果较大储罐大于15米)。 8.2.2.2 水平压力储罐的切线之间的最小空间应等于储罐直径总和的一半。 8.2.2.3 各组球形增压容器之间的最小空间应为20米。其中每组容器不得由超过4个容器组成。各组之间的空间按储罐的切线距离计算。 8.2.2.4 各组增压水平容器之间的最小空间应为13米,其中每组容器应最多为九个储罐且不得将一个储罐置于另一个之上。放置时应注意使其头部朝向最低风险的区域。 8.2.2.5 球形储罐和水平压力储罐的切线之间的最小空间应等于较大储罐的直径或15米(如果较大储罐大于15米)。 8.2.3 制冷储罐(见表1) 8.2.3.1 制冷储罐的切线之间的最小空间应等于较大储罐的直径或30米(如果较大储罐大于30米)。 8.2.3.2 制冷储罐与增压容器(球形或水平)的切线之间的最小空间应等于较大储罐的直径或30米(如果较大储罐大于30米)。 8.2.3.3 一个制冷储罐和一个储存任意种碳氢化合物或石化产品的大气储罐的切线之间的最小空间应等于较大储罐的直径或30米(如果较大储罐大于30米)。 编码 储罐种类 1 2 3 4 5 储存易燃产品的储罐 储存可燃产品的储罐 增压球形储罐 增压水平储罐 制冷储罐 按米计算的距离 编号 1 2 3 4 5 1 D1+D2 2 D1+D2 2 注1 注1 1×D 或30m 2 D1+D2 2 D1+D2 2 注1 注1 1×D 或30m 3 注1 注1 1×D 或15m 1×D 或15m 1×D 或30m 4 注1 注1 1×D 或15m D1+D2 2 1×D 或30m 5 1×D 或30m 1×D 或30m 1×D 或30m 1×D 或30m 1×D 或30m D=较大体积的储罐的直径 注1:压力储罐与储存容量小等于40 000桶的碳氢化合物和石化产品的大气储罐的切线之间的最小空间应为大气储罐直径的1.5倍。容量大于40 000桶的大气储罐与球形储罐的切线的距离至少应等于其直径的总和。容量大于40 000桶的大气储罐与水平压力储罐的距离应至少为60米。 注2: “D-1”和 “D-2”为确定隔离距离所涉及的储罐直径。 表1 适用碳氢化合物或石化产品存储区域的最低隔离空间 8.3 生产区域和其他设施的最小隔离空间(见表2) 8.3.1 生产区域和其他设施的界区之间的最小隔离空间应根据以下内容确定: 8.3.1.1 根据以下标准对生产过程的风险分类为轻度风险、中度风险或高度风险: 8.3.1.2 轻度风险指的是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或有毒物质泄露的风险有限,且发生火灾的可能性较低。这一分类中包括通过吸热反应的生产过程、油气初步分离和易燃液体的蒸馏、吸收和混合过程。这些过程对应的是真空蒸馏、稠油降黏、 氨、硫、润滑油处理、石脑油或润滑油重整、MTBE(甲基叔丁基醚)、TAME(甲基叔戊基醚)和其他类似物质的初级工厂。对于那些只包含少量易燃物质,其释放不构成爆炸风险的工厂也属于此类 8.3.1.3 如果生产过程中爆炸或有毒物质泄露的风险可观,但其火灾风险较低,则属于中度风险。这一分类中包括通过放热反应的生产过程如BTX(苯、甲苯、二甲苯);环已烷、聚苯乙烯、蒸汽换热器、异丙基酒精、氢化脱硫器、蒸汽换热器和石油气处理,以及所处理的易燃物质可能产生爆炸可能性较低的蒸汽云的工厂。 8.3.1.4 如果生产过程中爆炸或有毒物质泄露的风险很高,且火灾风险从轻度到高度不等,则该设施属于高度风险。在这一分类中包括可能产生连锁反应的放热反应,以及危险产品的处理过程。此类过程包括以下一些例子:烷化反应、丙烯腈、丁二烯、乙烯、乙烯氧化物、残留物氢化分解、高浓度和低浓度的聚乙烯、接触反应分解。此外,这一等级中还包括那些处理易燃物质的工厂,这些易燃物质由于其释放可能性和操作环境产生的蒸汽云在达到一定规模和反应后可能会爆炸。 8.3.2 每项生产过程的潜在风险据顶了各设施区块之间的隔离要求。较大风险的单位应与较小风险的单位相邻,它们之间要有最低隔离空间以避免火势传播并“缓解”高度风险设施的紧急情况的影响;接触反应的工厂和烷化反应的单位之间应有中度或轻度风险的工程或单位将它们隔开。 8.3.3 提供辅助服务的设施和设备,如制冷塔、加热器、发电机和电站等,应位于危险区域以外。 8.3.4 控制室不应受到火灾或爆炸的影响。如果无法实现,则应设计为能抵抗可能的爆炸压力。 8.3.5 便于维护操作人员进入是设备隔离与分布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一个设备需要经常检查、维护或清洁,则应位于一个单位的边缘以便重型机械靠近。 8.3.6 在有些情况下,防火的隔离要求使得维护人员不方便进入。这些设备的位置应根据其释放易燃物质可能性的大小、这些物质的流动性和其被点燃的可能性来决定。 8.3.7 控制易燃产品的水泵应分组位于压缩机房的分开区域。不应将其置于管道架、调温器或储存易燃产品的容器和控制设备之下。 8.3.8 压缩机应位于离明火加热器、蒸汽机或其它任何明火操作设备至少30米的位置,且应位于逆风方向。 8.3.9 在有高度爆炸风险的设备如不稳定产品的反应器或蓄能器之间应建立隔离墙,隔离墙能够承受爆炸效果而不增加隔离空间。 8.3.10在生产单位的界区之内应尽量减少易燃产品的存放。 8.3.11 实验室、仓库、车间、防火泵、防火站和紧急情况控制中心不应受爆炸或火灾的影响。它们的位置应使其不受生产区域内和危险产品的储存或装卸的紧急情况的影响。 8.3.12 车间、停车场或其他大量人员聚集的区域如办公室等,应被视为“不可控制的火源区域”,所以这些地方不应靠近生产区域和危险产品的储存或装卸地。 8.3.13 油罐车和油槽罐的充装与卸载应和其他区域之间有足够的间隔,因为在这过程中要操作大量的易燃和可燃液体。为减少车辆在这些设施中的行驶,装卸工作应在工作中心的边界进行且靠近入口处。 8.3.14 发动机控制室(C.C.M.)应备有空气压缩系统,包括在危险产品所在地的吸口和探测器。 编号 A: 储存易燃产品的大气储罐 B: 储存可燃产品的大气储罐 C: 球形和水平压力储罐 D: 制冷储罐 E: 轻度风险工厂 F: 中度风险工厂 G:高度风险工厂 H:焚化炉 I:蒸馏油罐车充装 J:蒸馏油罐车卸载 K:液化石油气充装与卸载 L:蒸馏油槽罐的充装与卸载 M:易燃产品泵房 N:压缩机房 O:易燃产品管道支架 P:防火泵棚 Q:控制室 R: 电站 S:车间与实验室 T:仓库和服务办公室 U:行政办公室和公共停车场 V:工作中心内的油罐车停车场 W:清管器阱(pig trap) X:调节与测量片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A 参考表1中的距离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注: (SR):没有特别的隔离空间要求 1: 储罐间距离指的是储罐与周围上述储罐间的距离。 2:生产工厂之间的距离指的是在平面图上各工厂的界区之间的直线距离。 3:对于高空燃烧嘴,隔离空间根据其喷热浓度(最高为1500Btu/hr-pie2)和其产生有毒气体的浓度计算。 4:油罐车充装的安全岛区域和卸载的安全岛区域之间的隔离空间应至少为15米。 表2 生产、存储和运输类工业设施之间的最低间隔空间(m) A: 压缩机 B: 中度风险产品的液体泵 C: 高度风险产品的液体泵 D: 高度风险反应器 E: 中度风险反应器 F: 轻度风险反应器 G:蒸馏塔和蓄热装置 H:易燃、有毒或腐蚀性产品处理罐 I:明火加热器 J:翅片 K:热转换器 L:管道走廊 M:紧急情况控制 N:单位控制阀门 O 分析室 P 控制室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sr) 对距离无特别要求 表3 处理工厂内设备之间的隔离空间(m) 到达井支撑物 气-油分离器 空气制冷器 储罐(b) 原油脱水器 泵房 压缩机房 控制室 防火水泵 电站 操作室 仓库和车间 到达井支撑物 气-油分离器 空气制冷器 储罐(b) 原油脱水器 泵房 压缩机房 控制室 防火水泵 电站 操作室 仓库和车间 注: (a):设计时中确定以上距离。 (b):以上距离根据障碍物边界计算。 (c):储罐之间的距离按障碍物尺寸技算。 (d):水泵之间的距离为1.5米。 (e):压缩机之间的距离为5米。 (f):防火水泵之间的距离为1.5米。 (sr):对距离无特别要求 表4 隔离区域的设备和设施间的最低空间 到达井支撑物 气体分离器 气体加热器 控制室 防火水泵 电站 到达井支撑物 气体分离器 气体加热器 控制室 防火水泵 电站 注: (a): 水泵之间的距离为1.5米。 (sr):对空间无特别要求。 表5 气体收集站内的设备和设施间的最小空间 9. 责任 9.1 负责设计、建设或使用墨西哥石油公司设施的供应商、承包商和出资人应负相应责任。 9.1.1 在新的工业设施建设和扩建的设计和建设中,遵循本标准确定的空间。 9.1.2 即使不属于新设施,如果可行也应符合本标准确定的隔离空间。 9.2 负责工业设施操作的单位的责任 9.2.1 确保其所有负责的工业设施计划都符合本标准,在现有设施的扩建中也应确保其设计符合标准,并且/或者申请工程达标证书。 10. 与墨西哥标准或国际标准的协调 10.1 本参考标准没有与墨西哥标准相协调,因为到目前为止还未开始制定。 11. 参考目录 11.1 《石油工程条例》1956年11月27日。 11.2 《石化工厂设施隔离空间设计》工业风险保险公司(Industrial Risk Insurers IRI).1996年6月(Plant layout and spacing for oil and chemical plants) 11.3 《隔离要求的生产风险等级分类》工业风险保险公司(Industrial Risk Insurers IRI).1991年6月。(Hazard classification of process operations for spacing requirements). 11.4 《炼油设施和石化工厂的最小隔离空间》防火工程师协会研究会,1981年11月(Minimum spacing for refinery and petrochemical plants). 11.5 《工厂风险和控制室设计》 化学工业协会,1992年(Process Plant Hazard and Control Building Design). 12. 附录 本标准没有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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